船舶航行自由的国际法规有哪些,船舶航行自由的国际法规

船舶航行自由的国际法规

一、航行自由的定义

航行自由,又称“海行自由”,是国际习惯上被承认的制度,是指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船舶在公海上除受船旗国管辖外,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或支配,不受任何强制性海上礼节的拘束。

二、航行自由的法规

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航行自由作了具体规定。公约规定: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必须在一国进行登记并悬挂该国国旗,各国船舶在公海上只受船旗国管辖,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或支配,不受任何强制性海上礼节的拘束;各国的军舰、政府船舶和政府飞机,可以无需签证自由地进入公海;除条约另有明文规定外,国家对于本国船舶和飞机在公海上的权利和管辖权,对于外国船舶和飞机在公海上的权利和管辖权的行使,以及对于进入其内水、领海和港口的船舶的待遇,均应符合于该公约中所确定的原则。

三、美国对航行自由的滥用

虽然美国口口声声称尊重航行自由,但实际上却滥用航行自由的权利。例如:美国某公司购买了一艘油轮,并在注册国登记为“非美国”公司。美国交通部和海军则借口该公司在名义上是“非美国”公司,但实际上是美国公司为由,限制其进入他国领海和港口。对此,许多国家的政府和国际海运界人士纷纷指责美国滥用航行自由的权利。

四、结论

从以上可以看出,船舶航行自由是国际法所确认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每个国家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船舶在公海上除受船旗国管辖外,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或支配;除条约另有明文规定外,国家对于本国船舶和飞机在公海上的权利和管辖权,对于外国船舶和飞机在公海上的权利和管辖权的行使,以及对于进入其内水、领海和港口的船舶的待遇,均应符合于该公约中所确定的原则。但是为了防止滥用这一权利而影响国家间的友好关系和世界和平,国家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均应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规定加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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